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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 内江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将有“参照物”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日报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08-11

    从今年9月1日起,内江市将启动电脑软件系统审核评估二手房交易纳税申报价格。今后,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正式有了“参照物”。市民纳税申报的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的,电脑将会自动修正价格进行征税。

    8月10日,记者从内江市地方税务局获此消息。据悉,内江是全省第一个在全市范围内(含乡镇)推行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城市。

    当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阴阳合同”的情况。一些房地产买卖双方采取订立虚假合同(俗称“阴阳合同”)的办法,故意隐瞒房地产交易价格,少交税费。这不仅造成国家税费的流失,更扰乱了市场秩序。

    据该局工商税收管理科副科长杨勇介绍,去年7月,我市针对上述情况,开展了电脑评估二手房计税价格工作,正式引进国家税务总局推荐的、趋于成熟的“辽宁丹东版”软件系统,并结合内江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改造,经过专家验证通过。于去年12月完成计算机系统建立,并进行模拟运行。

    目前,系统已对全市范围内(涵盖乡镇)的6000余套交易房信息进行信息录入,满足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面积、不同结构房屋的交易比照,基本实现每一宗房产交易时候都有价格核定标准,彻底告别弹性很大的“人工评估”,有效杜绝房产交易中的“阴阳合同”造成的少交税费行为。届时,工作人员在输入二手房过户信息时,电脑系统会快速对房屋区域、面积等,同设定的标准进行比对,市民申报价低于评估价的,电脑将会自动修正价格,确保交易价格“不离谱”。

    据悉,电脑系统软件替代以前的人工评估和市场指导价,纳税人办理纳税时,更加方便、快捷、公正,不需要到评估公司进行价格评估,并且实行该技术将为市民省下至少2000元以上的评估费。

    新闻链接:建立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就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审核评估纳税人申报二手房交易价格,当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时,通过系统核定出计税价格据以征税。他取代了过去人工核定和房屋市场的指导价,有效解决了传统征管模式中税收公平和工作效率的问题,缓解了征纳矛盾,最大限度地回避价格申报和价格审定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有利于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提高房地产税收征管水平。(完)徐静 李林航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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