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06
据报道,短短两年,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社保局长杨流带领4名工作人员,打着破产企业的旗号,伪造相关证明,帮助两千多名社会人员骗取“养老金”。近日,该案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华网》10月6日)
近年来,类似杨流等人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社保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同种类社保资金似乎都遭遇到“骗保”的困扰。这一系列公共利益漏洞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是我国当前社保基金监管监管隐患的极度缺失。
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加强监管力量,充实监管队伍,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十分迫切的任务。监管社保基金,必须建立严格透明的财务、审计制度,首先要保障其安全性,其次才是保值、增值,否则“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同时应该加强对社保部门的监察力度,在权力运行的风险点上强化技术监控手段,对骗保社会人员应加大处罚力度,使其不敢越雷池一步,确保社会监管的刚性原则真正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
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有一支素质过硬的监管力量。但这支力量并不是凭空生出来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经济利益至上的环境中,所谓的道德、职业操守早已经不是唯一倚仗的东西,而相关制度、监控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共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才能保证老百姓的“活命钱”得到有效的监管和保护。(作者: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政府 肖 艺)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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