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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食药监局:实施“阳光政务”促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11

    “以前办理许可申请,跑手续之类的比较麻烦,实施‘阳光政务’后,我们办证既方便又快捷,真是好!”10月10日,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的个体餐饮经营业主李廷伦办理完相关的申批手续后,她深有感触地说。

    这是纳溪区食药监局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出的便民举措之一。今年,纳溪区食药监局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改善政务发展环境,采取抓细节、抓廉洁、抓机制三项措施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设让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单位。

    注重服务细节,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纳溪区食药监局先后制定并落实了服务承诺制、绩效考核制和卫生考评制等制度。其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注重细节,保持台桌地面整洁,资料摆放整齐,在办理业务和咨询服务时,做到热情细致、耐心周到、文明礼貌,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

    狠抓廉洁从政,实施阳光政务,提供便捷服务。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纳溪区食药监局加强了窗口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并对服务事项、服务内容、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向全社会公布,修订完善了办事指南,印制了简易宣传单等,制作了表格文字材料填写的示范文本,同时在办理行政许可时采取资格审查、领导审批、窗口办理独立进行的方式、达到了各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目的,杜绝暗箱操作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建立完善服务机制,推进政务高速运转,提高办事效率。纳溪区食药监局通过强化纪律作风教育和采取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力促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建立和实施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窗口管理制度体系,设立首问责任岗,落实“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办理时限,从严落实“限时办结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等,强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台阶。通过采取多种举措,纳溪区食药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时间较法定时限平均提速提效达4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完)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中敏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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