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3-15
3月14日,泸州市合江县召开全县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工作培训会,对“三定”规定的定义、地位作用、工作流程等进行培训,并对“三定”规定的制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涉及此次党政机构改革的37个县级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是贯彻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和必要措施,是检验机构改革要求是否落地见效的重要指标,各部门起草“三定”规定既要符合合江县党政机构设置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与上级机构设置对应、与其他部门职责明晰、对下指导方便等因素。
会议要求,各参会部门要严格落实县委对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三定”规定拟订工作,确保全县机构改革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基本完成。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参会人员要及时向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培训会的相关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组建工作专班,高质量地完成“三定”规定的起草工作。
二要厘清职责关系。各参会部门要深刻领会《合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合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本部门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科学、清晰、精炼、准确地界定部门职能职责。
三是突出精干高效。要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数量,尽量减少综合股室设置,突出部门主体职能,体现业务特点,确保股室设置精干高效。
四是抓好协调配合。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职责交叉部门、县委编办审核组之间的沟通协调,按照“三定”规定拟定的流程做好工作,确保本部门“三定”规定符合政策要求。
五要把握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3月18日、3月21日前,分批次将“三定”规定(草案)以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调整方案报送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宋健 杜明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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