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谎称代办驾驶证骗钱的卿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卿某将其违法所得的现金7000元退赔给受害人万某。
今年年初,泸州男子卿某乘坐李某驾驶的出租车时,称可以帮忙办理驾驶证,还留了电话。李某信以为真,将此事告知需要办理驾驶证的朋友万某,万某随即联系卿某帮忙办理驾驶证,并按照卿某的要求支付7000元。收款后,卿某逃匿。
法院认为,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卿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卿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卿某将其违法所得的现金7000元退赔给万某。(黎磊 记者 岳东)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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