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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储蓄卡现金被取  泸县民警帮忙索回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09

居民储蓄卡现金被取  泸县民警帮忙索回(图1)

  近日,泸县公安局福集派出所多方查访,耐心宣教,帮群众索回被人取走的1500元。

  9月6日,嘉明镇群众万某向福集派出所报称:他9月5日上午在福集镇太和邮政储蓄银行ATM机转账后,临走时忘记取卡,第二天再查询账户余额时,发现已被人取走1500元。民警当即调取事发银行监控仔细查看,迅速锁定取款人员体貌特征,再找人辨认,结合人口信息系统查询确定该人住址。民警随即赶到该人住处,当面对他进行法律宣教,指出他的行为已经侵犯万某财产权利,负有返还义务。

  经过民警耐心劝导,该人认识到自己错误,拿出取走的1500元现金交给民警,由民警转还给万某,万某对民警道谢不已。(王丹 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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