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12
今年,泸州市按照省上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试点单位缴费基数申报、人员增减变动、“中人”预发待遇录入及“老人”待遇和账号的核对工作等。到8月30日,试点单位征缴工作顺利完成,并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上解至省级专户。
9月7日,试点单位的退休人员待遇全部成功发放。这标志着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泸州市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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