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2-10-16
10月7日下午,宜宾市旅游局对外发布了“中秋国庆”黄金周的统计数据,全市旅游再创新高,共接待游客377.80万人次,同比增长27.3%;实现旅游收入11.3139亿元,同比增长34.21%。10月8日,即有市民和网友通过网络发帖质疑。面对质疑,为了更加真实反映出宜宾旅游的规模实力,宜宾市旅游局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积极正面回应。副局长饶世秋还针对市民和网友所提话题,什么是游客?什么是旅游收入?给予详细解读。
饶世秋介绍,游客是指任何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离开常住国(或常住地)到其他国家(或地方),其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其他国家(或其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比如,一个人从柏溪224到南岸上班,他不能称为游客,但是如果他在沃尔玛购物,并且呆上6小时,那他就成为了一名游客:“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指标体系,宜宾也初步制定了,离开你的常住地(超过)6小时、(距离超过)10公里的这样一个人群,并且不是以营利、就业和求学等这些目标进行的人口流动,都可以计入“游客”的统计范畴。
旅游收入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支付的一切,旅游支出就是国家(省、区、市)的旅游收入。旅游支出应包括过夜游客和一日游客在整个旅游行程中吃、住、行、游、购、娱以及为亲友、家人买纪念品、礼品等方面的旅游支出,不包括为商业目的的购物、购房、地、车、船等资本性或交易性的投资、馈赠亲友的现金及给公共机构的捐赠。还包括国际旅游收入和国内旅游收入。
因此,宜宾全市的旅游收入和接待游客数来源于各区县、A级景区和部分其他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社会宾馆。市旅游局负责对各区县、各景区、各旅游住宿设施所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在全市星级饭店、社会宾馆、A级景区和其它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旅游统计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情况也是一个重要来源。
她说,近年来,宜宾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大力提升旅游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全面科学地反映全市旅游发展实际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订旅游发展政策提供扎实有效的决策依据,从而务实创新推进全市“壮旅”战略,市旅游局多次举行了全市旅游统计暨抽样调查培训会。日前,蜀南竹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荣获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先进企业称号和统计工作先进企业二等奖。
最后,饶世秋满怀信心的谈到,2011年,宜宾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130.6亿元,增长21.09%,继续保持全省第三位。接待游客总量1706.26万人次,增长16.53%,旅游总收入和接待游客总量均创历史新高,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8%。为此,2012年宜宾将继续大力推进旅游强市战略,全方位深化,力争全年旅游总收入实现165亿元,增长23%以上。(完)宜旅宣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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