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01
8月25日,江阳区府办召开《泸州市江阳区志》(1996—2005)志稿评议会,该志原则通过审查验收。
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由区委办、区府办和区统计、保密、民宗、档案、司法、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组,重点审查了地方志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统计、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江阳区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现状;篇目设置是否符合科学分类,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特色分明;行文是否准确、严谨、朴实、简洁、流畅等。
《泸州市江阳区志》(1996—2005)编纂六易其稿。全书设置篇、章、节三个层次,涉及环境与资源、建置、体制改革、党派群团、军事、民政、经济建设、工业、农业、财政、金融、教育、文化、卫生、人物等23篇、137章、496节,共计86万余字,由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供稿,区志办编纂。
评议会原则通过《泸州市江阳区志》(1996—2005),待区志办按照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完)刘超 江阳通讯 李盛琴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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