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泸县海潮镇组织召开《水污染防治法》专题学习会,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参加。
会议首先分发了《水污染防治法》应知应会18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资料,并由党委书记万绪友从新《水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必要性、修改的主要内容、禁止性规定、规定的人民政府职责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学习和讨论。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要进一步组织内部学习,学懂弄通,牢记于心,此外还对海潮镇入河排污口整治、水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周阳)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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