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27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农民工纷纷进入城市务工,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在一些地方,有些企业始终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造成群体性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民工欠薪原因繁多,牵涉到城市发展建设的各个方面,从根本上说,欠薪只是农民工在二元社会结构中尴尬的角色的体现,农民工权益的保障,需要社会各界、包括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然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开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和重视。
近日,四川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成以部门、企业、地方三大责任为纲,以执法、监管、协调、应急、打击等多种手段为目,以源头治理为主的全程欠薪治理体系,在全国首创总(专)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责任制,明确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班组长用工施工的直接管理责任,在企业层面构建起有力有效的源头治理机制。为新时期下,“盲人摸象”般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拓展了视野和思路。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可以说是长期性、历史性问题,要彻底解决好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对制度的执行。制度悬空,没有真正落地,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真刀真枪地抓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发挥不了作用。这些年,各方面关于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规章制度制定了不少,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不时出现,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虽然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关,但更多的是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因此,在搞好制度的配套衔接的同时,要增强对制度的执行力,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原则,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效力来源于其威慑力,要强化制度落实的过程管理,健全相关的执行机制,划出“雷区”和“红线”。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惩处追责力度,对那些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举起黄牌,亮起红灯,使法规成为不可逾越的禁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增强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真正切切地用制度和执行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刘志国:四川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4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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