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模、“种子大王”、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光基执行案有重大进展:25日下午,刘光基在成都一家宾馆被法警带走,随后被成都高新区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9月27日《成都商报》)
作为“种子大王”,有着全国劳模、四川省政协委员等特殊身份刘光基,公然逃避债务、躲避法院的执行,且涉嫌非法转移财产及损毁查封物品,侵犯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破坏司法秩序。被成都高新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有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
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在劳模的众多条件中,其中第一条是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等。然而,作为全国劳模的刘光基,虽然立足自身的优势,在种业行业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也属于在岗 “创新、创先、创优、创最佳”的佼佼者。但在当选全国劳模后,忘记民劳模的职责,放松了自身的要求,在处理债务问题上失去了对社会诚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失去了一个劳动模范的资格,被司法拘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
诚信守法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在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录(聘)为公务人员、入党、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担任公职方面的限制的时间节点上,作为全国劳模、四川省政协委员等特殊身份的刘光基被司法拘留,充分显示从中央到地方,在从严治党新的伟大工程中,通过严格执法同推进信用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刘光基案件警示事实告诉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不论你是否有劳模的光环还是政治待遇有多高,触碰法律底线,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作为一位公民,不仅要加强知法、守法、敬畏法律的自律,还要做一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做一名诚信守法的公民。(涛红:四川绵阳市盐亭县)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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