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14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提前召开动员部署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统一行动”、“清网行动”、“ 事故预防区域协作集中统一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对“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中秋节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810余人次,警车580余台次,设置固定检查点16个,各类便民服务站21个,投入酒精测试仪29套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72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各大队增派警力重点对国省干道以及风景区的道路进行巡逻管控,协助景区停车场进行高效管理。节日期间,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各辖区未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现象。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为全面提高“中秋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支队早安排、早部署,于9月7日召开了会议,对“中秋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提前部署,要求全体民警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以预防事故为中心,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好“中秋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支队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为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夯实了基础。各大队领导也深入一线对基层中队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随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支队要求各大队在节日期间要把路面管理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主战场,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放于一线路面。在巡逻过程中提前告知路况、交通事故和交通管制信息,提醒广大驾驶人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并针对自驾车出行增多的情况,通过LED显示屏、交警QQ在线、交警信息网等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自驾车出行注意事项,提示驾驶人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等。加强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行车秩序和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加强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整治,严防“三超”(超员、超载、超速)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部、省两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周密部署,合理调配警力,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异地用警,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强化督导检查扎实开展9.10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集中行动,切实形成对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中秋佳节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9.10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警力220人次,警车76台次,投入酒精测试仪13台,拦截检查车辆1970余辆,查处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人次,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55起。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支队要求路面巡逻民警要重点加强对景区路段、施工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迅速整改,不能迅速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增派警力加强安全维护,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节前,会同安监、公路管理等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集中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节中对辖区内风景区主干道路、旅游线路等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了针对景区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处置方案,确保中秋节期间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支队根据中秋节期间车流、人流的特点,各大队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了以“ 平安出行,文明行驶”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集中教育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户外广告、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展出交通事故案例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的危害,教育广大群众不乘坐超员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把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等群体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群体,以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主动联系新闻媒体,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加大对酒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客运站、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口头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五是加强值班备勤,落实应急处突机制。节日期间,支队机关及各大队严格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机关各科室和各大队时刻保证通讯畅通,做好中秋节期间和特殊、重大执勤和应急警力安排,加强应急事件的防范和处理,以便闻警而动,迅速集结警力。值班人员通讯不畅、脱岗、漏岗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六是规范执勤执法,努力构建警民一家亲。节日期间,支队全体民警在路面执法时,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要求,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勤,警容严整,注重礼仪礼貌,展现泸州交警的良好精神风貌,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规范日常执法,改善执法态度,提高执法文明程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人民群众对民警执勤执法行为的满意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体民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八条严禁”、节假日机关车辆集中停放制度及相关规定,值班执勤民警不得离开主城区,值班执勤期间一律不准饮酒。支队政监科加强对全市交通民警执勤执法督促检查,包括车辆集中停放的督查。中秋节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交通民警违法执法和脱岗、溜岗、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节日期间,由带班领导副支队长向虹带领支队值班人员,对各大队开展的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城区各路段进行路查巡查,参与到各项检查活动中,对车辆进行检查、对广大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对执勤民警表达了节日的亲切问候。各大队领导也落实相应职责分工,加强对中队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为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打牢基础。(完)刘晓燕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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