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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纳高速交警迅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01

隆纳高速交警迅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图1)

肇事车辆。

  2012年10月31日凌晨06点41分,隆纳高交大队值班室接到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电话报警称:“在隆纳高速公路1933KM处(纳溪至方山)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行人躺在高速公路上,请出警。”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周桥迅速赶赴现场,在对周围的群众进行了简单询问后得知:“有一辆绿色皮卡车在纳溪往方山路段时撞到一位老太婆,车辆就已经不知去向。”值班民警周桥立即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交通逃逸事故,立即向大队领导进行汇报。隆纳高交大队副大队长余洋接报后,迅速启动大队逃逸事故应急预案,对警力进行了安排部署:一组由他亲自带领大队备勤民警往泸州方向追击嫌疑车辆;二组由一中队中队长穆静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对来车进行指挥疏导;三组由副中队长胡狄带领民警石滇到公司监控中心对进出站监控进行查询,并对绿色皮卡车进行重点查询,锁定车辆逃逸方向和范围。3点10分,追逃小组传来捷报,通过调取监控中心录像比对发现一辆绿色皮卡车与事故发生时间相吻合,立即通知有重大嫌疑车辆的川EC215*号轻型普通货车到隆纳高交大队接受调查。

  经核查,嫌疑车辆为川EC215*号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刘某。凌晨6点20分,刘某驾驶川EC215*行驶至厦蓉高速公路(隆纳段)1933KM处时撞到一行人,驾驶员叙述因当时天气雾特别大下车看了一下没有发现人,遂驾车驶离现场后到泸州市58公里修理厂将左前转弯灯修好,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交警检查到。

  驾驶员刘某哪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将其抓获后,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刘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完)胡狄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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