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2-11-05
11月2日,记者从内江市文明办了解到,随着内江“城区文明引导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内江市同时确定每月的11日和22日为全市“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日”。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内江市开展的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中,广大志愿者传递爱心,传播文明,逐渐提高了市民的文明素质,为内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让文明的言行、文明的风尚传递到内江的每个角落,市文明办决定,将每月的11日和22日定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日”,旨在通过志愿服务公益活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共建美好家园。(完)左廉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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