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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12

  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在中庭、内院、天井、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火灾救援场地、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屋面等违规建设,依法查处影响建筑消防功能的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建筑领域执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辨识;督促建设施工领域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三是开展燃气、供排水专项整治。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治理,督促业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燃气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开展户外广告、弃土场、地质灾害专项整治。加强户外广告及店招隐患排查,督促业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破损的店招进行更换,及时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加强建筑弃土运输管理,对已形成的高边坡安全隐患进行排危,并设置进出口标牌、安全围栏和警示牌。加强城区城区低洼易积水处、地下网管、下水道等进行隐患排查。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整治。加强违法建设安全管理,加强主城区内区乱搭乱建行为的日常巡查,进行登记造册,依法对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拆除。加强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安全管理,严禁店外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影响交通安全摆摊设点行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维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为确保师生安全提供环境保障。(朱艳)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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