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12

4月11日,纳溪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各镇(街道)卫计办主任、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区级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生企业负责任人共80余人学习《水污染防治法》。在学习中,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执法大队结合《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就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和生活饮用水进行了认真解读。
通过学习,参会人员提高了对《水污染防治法》的认识:医疗机构表示要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供水企业表示要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民健康;卫计办主任表示在下来的工作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水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刘芳)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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