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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9人网络APP开赌场抽头渔利320万 全获刑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19

  4月18日,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对肖某、周某等九被告通过网络APP开设赌场并从中敛财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6万元。其余七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自贡9人网络APP开赌场抽头渔利320万 全获刑(图1)

  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间,肖某、周某等人伙同易某、张某、谭某、黄某利用微信建立赌博群,雇请陈某、李某、舒某,以手机APP“快乐**”娱乐平台为赌博载体,通过在线游戏的方式开设赌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

  为吸引更多人参与赌博便于抽取更多渔利,赌场会不定时发放红包吸引赌客,赌场还以支付人头费的方式雇佣拉手,将赌客拉进微信群中参与赌博。拉手拉一名赌客,每局得款8—10元。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肖某参与作案五起,参与抽头渔利320万余元,周某参与作案四起,参与抽头渔利27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周某等九名被告利用网络虚拟空间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安排人员进行管理,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开设赌场罪,且九名被告人的行为属情节严重,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幅度内,对九名被告判处刑罚。九名被告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新型犯罪层出不穷,被告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法网恢恢,最终都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有的甚至失去了自由,犯罪行为千万不能有。(李莎 记者 刘春华)(图片由富顺法院提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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