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14
今年,泸州市纳溪区地税稽查局在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把发票检查工作融入到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去,本着“查帐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原则,从多头开展发票检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成效显著。
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制定了以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医药行业为重点发票检查方案,并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合理分工,通力协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指导思想和坚实的组织保证。
提高认识,确保质量。在实施检查工作中,我局稽查人员开动脑筋,不放过蛛丝马迹,从企业取得发票的源头进行检查核对,成功查处了一起利用自制发票偷漏税案件,查补税款2万多元。
充分利用协查机制,解决“问题”发票。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票,我们利用协查机制,向外部门发稽查协查函6封,协查发票25份,对于案件查处起到“势如破竹”之效。
建立协税护税网络,与公安、财政、审计和国税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互相通报情况,拓宽发票检查的渠道。(完)刘聚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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