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14
江苏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重新任用事前报告的通知》,要求对于涉嫌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在进行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和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处理后,需要重新任用的,必须报告上级组织部门。(新华日报11月13日)
受处分干部“复出”,一度引起舆论喧嚣,而舆论喧嚣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纠结于干部的复出。并不是所有的干部都是完全不能复出的,毕竟有很多干部是被牵连而处分;也不是所有受处分的干部都是一无是处的,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则无需一直纠缠。
而舆论喧嚣的原因是由于干部复出的那样悄无声息,或者是刚刚在这边受到处分被撤职,而那边他又平调至其他地方,这样的复出很伤人。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挑战,是对政府形象的一种严重损害,也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这样的草草了事,这样的悄然无声,这样的形式主义,让我们的立法的庄严、制度和威信何去何从,让我们的民心又何去何从?
此次江苏省组织部发出的《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重新任用事前报告的通知》,严格规定了“问题”官员复出的条件、形式,也阐明了态度。而严把干部复出关,还必须做到如下两点:首先,要坚持执行力。国家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探索好的方法,总结经验,也出了很多的政策,然而很多时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使得我们的执行力大大下降,影响了我们政策的实施,因而再好的政策,也需要我们去遵守、贯彻和执行。其次要把透明、公开和监督做好。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而人民是最终的结果承受着或者是利益受益者,因而群众满意才是官员复出的主要条件。我们应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融入群众,去听民生、体民情、知民心、访民苦,及时更新信息,将公开和透明做好,接受人民的监督,让人民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政府的行为,这样才能创造和谐的新局面。(完)作者:向家琴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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