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1-09-15
“此次出台的《办法》只针对户籍在宜宾县的城乡困难群众。”宜宾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负责人唐小彬说,“虽然现在有医疗保险,政府也有一些专项的救助经费,但是多数情况下,需要群众自己先垫资使用,然后凭票报销,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些困难的家庭无钱垫资。救助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为困难群众解决垫资难的问题。”唐小彬说,临时紧急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原则上一个家庭一年内只能申请获得一次救助,根据求助家庭困难程度,救助标准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五个等次,因特殊情况超出标准救助的,报县政府审批。符合标准的申请后约一周时间便可领到救助金。
“临时紧急救助的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民政部门亲自或委托村、居委会开展入户调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唐小彬说。据了解,紧急救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预算1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启动基金,根据资金使用情况,由县民政局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注入资金。(完)何东 阳明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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