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16
沼气池带给农户方便的同时,在使用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为此,叙永县大石乡按照市、县要求,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沼气池综合保险工作,为农户撑起了“保护伞”。
据了解,沼气池综合保险保费标准为12元/口,其中县财政补贴75%,农户负担25%,每池最高可保三份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若被保险人因沼气池设施发生事故,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可获得1000元到50000元的赔偿。
目前,乡党委、政府不断落实这项“惠民工程”,已完成沼气池综合保险任务100户,占任务数的66.7%。有效地降低了农户使用风险,切实保障了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叙永大石乡 吴自豪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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