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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春燕:“不敢不收”岂是贪腐的理由?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21

    “我本来不想干的,辞职辞不了,没人肯来坐这个位置,找不到人来干这个活,这个位置谁上谁死。”15 日上午,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原队长王宝林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在广州中院受审。庭审过程中,王宝林称“不敢不收”,行贿人都是通过中间人来行贿,中间人有权有势,得罪不起。(羊城晚报2012-11-19)

    真是新鲜,贪了还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敢不收!“为了不得罪你们,我就收下了!难道这就能成为贪腐的理由吗? 现如今不少官员落马后,都有一肚子的“委屈”,都千方百计为自己的贪腐行为找借口。什么“人情往来”论、“工作需要”论、“维护关系”论……仿佛这些人受贿实属万不得已,他们其实是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不仅无罪,反倒“有功”。然而,事实毕竟是事实,再绝妙的说辞顶多只能为其略略遮羞,无法改变其受贿贪腐的丑陋本质。

    可仔细琢磨,这句话也隐藏着一个被人们忽视的问题,“不敢不收”反映了一条贪腐的链条,王宝林只是其中一节。别的人都收了,自己出淤泥而不染拒收,小则被排挤,大则丢了饭碗,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产物,需要工作生活,面对这样的两难选择,有些人只能铤而走险。如此看来,王副局长“怕得罪人不敢不收”的受贿理由,应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要知道,城管队长害怕得罪的,乃是有权有势的中间人。某些官员就是这样,他们不怕得罪党纪国法,也不怕得罪人民群众,他们只为权势折腰。这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贪腐现象之严重、之普遍。

    但是,对于贪官,贪就是贪了,不论他们的“托词”如何“障眼”,都要严格依纪依法予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杀的坚决杀掉,决没有“可杀可不杀”的道理。须知对腐败分子心慈手软,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就会导致党的执政地位毁在腐败分子手里。

    党的十八大已胜利闭幕,新一届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一定不会辜负群众的殷切期望,以习***为党中央的新一届领导人一定会在打击腐败的道路上排除万难,以更加强有力的措施让贪腐者现出“原形”,让广大为官者难以蜕化成“蛀”,我们相信在反腐败不断升级、不断加强的形势下,再狡猾的贪官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完)作者:纳溪区委组织部  豆春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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