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20
一是与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相结合。叙永县现有25个乡镇,231个行政村,28个社区,5500余名农村基层干部。近年来,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存在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如:2009年5月,叙永县某乡人大副主席王某,在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乡、村、社干部张某、余某、彭某等人,私分集体账户上剩余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王某等人党纪政纪处分。全县各级纪检组织抓住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结合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与发展基层民主相结合。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结合《规定》的贯彻执行,逐步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具体做法是: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进一步强化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监委成员对村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村民代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民主监督。
三是与保障农民权益相结合。2009年,叙永县某镇在村道建设中,挤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将该村2008年和2009年的补助资金143125元直接作为修建公路的集资款支付给公路承包人,没有按规定以“一折通”的方式兑现给农户。2010年3月17日,县监察局给予该镇分管副镇长行政警告处分。在《规定》的学习贯彻活动中,叙永县重点学习了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条款,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相结合。为努力把《规定》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叙永县将学习贯彻《规定》有助于进一步做好维护群众利益、化解农村矛盾工作作为基本点,着眼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眼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积极推动和谐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完)叙永县纪委 何茂森 韦凯苛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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