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21
1999年,泸州市老年人口比例突破总人口比例10%,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到2010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76万,超过了总人口的15%,超过全国、全省的人口老龄化水平,老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营造“老有所养”的社会环境成为了我们共同的责任。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泸州市民政局、泸州市老龄委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了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长、基金征缴连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截止2010年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55万人,比“十•五”末增长了50.23%。2010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收达17.9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03%,同比增长了5.77%,保持了多年的上升势头。2009—2010年,泸县、古蔺县先后被民政部批准为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
养老机构建设事业逐步发展。国办养老机构建设全面推进。现全市国办城市福利院有8所,设有床位1000张,即泸州市福利院、叙永县社会福利院、其余各区县分别有一所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有农村敬老院150所,设有床位12099张,其中已达省一、二级标准的有105所,有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的、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方式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13家,设有床位824张,近期入住率为63%。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近年来,泸州市民政局累计资助龙马潭区西部特护院40余万元、资助江阳区杜氏家庭式养老院3万元,并协调相关部门为民办养老机构在用地、用水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不断推进。以创建“民生工程”养老服务示范化社区为契机,狠抓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2008年起,开始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5个社区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先后出台了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第一、第二轮试点方案,各试点社区相继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制定了有关居家养老示范化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已有2个社区获省“养老服务示范化社区”。依托养老服务机构设立了专业服务人员,共计为300多名“三无”、高龄、优抚、低保残疾和空巢名老人提供服务3000余次,服务时间4000余小时。
养老服务人员强化管理。在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还未纳入劳动部门专业技能培训规划的情况下,从去年开始,由市老龄办下属泸州市为老服务工作者协会牵头,聘请专业护工及资深法律人士,对全市所有敬老院院长和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系统传授养老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照料、心理抚慰、涉老法规、信息系统管理知识,提高了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水平。(完)泸州市民政局 庞雪莲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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