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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28

古蔺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图1)

    9月26日,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政府在古蔺县兰尊大酒店组织召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评审会。

    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甲A级)对《实施方案》的介绍后,查阅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评议,认为《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明确,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基础资料翔实、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可操作性强。专家组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一致通过《实施方案》。

    天然林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结构最复杂的陆地生态系统,是生态的根本、产业的基础、文明的载体,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古蔺县地处长江上游,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点地区,是长江上游极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其天然林资源在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保护好古蔺县的天然林资源,是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1998年10月,古蔺县被列入省级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县,境内天然林全面停止采伐;2000年10月,正式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期至2010年10月。依托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古蔺林业飞速发展,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的目标。

    2011年,国家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古蔺县被纳入实施县范围。预计未来十年,将投入资金17142.46万元,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在2011年~2020年期间,管护森林面积1518028亩,完成国有、集体中幼龄林抚育420000亩;完成公益林建设200000亩,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1262518亩,完善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完)古蔺县林业局 刘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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