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29
为了准确理解《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地方个体经济发展,9月28日下午,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由注册股牵头,组织各所注册登记人员召开工作会,再次集中学习了今年3月30日颁布的《条例》,区局分管副局长田德阳参加了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
会上,田德阳副局长结合辖区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了“三个提升”:一是提升学习深度,通过对《条例》的认真学习和逐条剖析,全面了解了《条例》对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为今后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和辖区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大力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提升监管力度,发挥新《条例》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的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三是提升窗口服务,加强窗口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口清”、“一笔清”工作制度,对群众咨询一次性准确、清楚、全面解答,热情待人,礼貌用语,环境整洁,展示窗口良好形象(办公室 刘颖 注册股 黄富萍)
编辑:游传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