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2-11-28
四川省是不服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程序调整的4个试点省份之一,该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办案程序调整工作,取得较好进展。从今年2月到目前,该省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办理不服生效刑事裁判案件的办案人员共368人,立案复查不服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后向法院提出抗诉意见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目前已经改判27件,其他案件还在审理中,取得了较好监督效果。
今年1月,高检院出台《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后,四川省检察院迅速下发了通知,该省各地也相继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巴中市检察院率先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自贡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在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中适用检察建议的意见(试行)》。截至目前,该省共有3个市级检察院、26个基层检察院与法院会签了相关规范性文件。
为适应控申检察人员出庭支持抗诉的新要求,四川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出庭抗诉人才库的通知》,整合调配办案力量。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安排控申检察干警参与公诉部门办案或观摩庭审,增强控申检察干警对出庭工作的感性认识。
此外,四川省检察院还不断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对存在抗诉可能的案件,通过携卷汇报或到办案单位共同研讨等方式及时沟通,帮助承办人梳理事实和证据,并采取一案一档的方式进行跟踪指导。
资阳市中级法院对资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王先明不服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决定再审后,四川省检察院及时派出办案组前往资阳,对案件再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帮助拟订出庭方案。该案再审时,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获当庭采纳。(记者 王丽 刘德华 通讯员 杨永强)
编辑:马骁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