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29
因不配合政府拆迁,常松峰和65岁的父亲常振兴双双变成了网上“通缉犯”,不得不“亡命”天涯。得知被通缉的那一刻,刚做完手术的常振兴,这个一辈子受村民爱戴、曾因别人说一句***坏话就跟人红脸的忠诚党员,一瞬间泪流满面。“全部根源在拆迁。”镇领导在电话中对常松峰说,如果你配合拆迁,其他事就都不是事了。父子俩清楚,因为拆迁,他们成了杀给猴子看的鸡。(2012年11月28 新浪网)
常振兴原是河南林州姚村村支书,因为得病,不得不从岗位上退下来。8月份,在得知被通缉那刻,他刚刚做完颈椎手术,并逃亡至今。据了解,“网上通缉令”签发事由是“在1997年至2004年任本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村委会的50267元现金长期占为己有”。在300多拆迁户中,常松峰是被拆迁的第一户。镇领导在电话里说:“只要拆了,其他问题都不是事儿。全部根源在拆迁”。面对网上通缉事由和领导提出销案的条件,竟是风马牛不相及。很明显,常松峰成了强制拆迁的牺牲品,成了杀给猴看的鸡。
暂不深究常松峰是否真的有罪,且看镇领导的做法,网上通缉事由和销案条件不但对不上号,而且,即使销案,也轮不上政府插手,这是明显的个人干预司法、行政干预司法,违背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誓言,违背了司法独立而不受行政机关和个人干涉的规律。该镇领导的做法便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典例。在当代,社会改革涉入深水区,尤其是在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两化互动的新形式下,拆迁是整合社会资源的有效方式,但是部分乡镇政府领导为了政绩,甚至是城镇规划和建设规划的不切合实际,往往导致在拆迁过程中存在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更有甚者,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不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危及社会稳定,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因此,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成为政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一个核心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杜绝官治大于法治、人治大于法治的行为。同时,要加大对滥用职权强制拆迁的监督、惩处力度。
另外,公民自身应不断学法、守法,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做政府违法拆迁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鸡”。但是,也不能用所拥有的公民权利和合法合理拆迁抬杠。
在我国,法治混乱的强拆是拆不出一个和谐美丽中国的。(完)作者:古蔺县 筱梦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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