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30
昨日,省人大第十一届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据悉,这是我省首次拟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进行财政监督,由财政部门统一负责监督,将覆盖财税政策执行、财政预决算、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多方面。拒绝及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单位,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华西都市报》11月30日)
截止目前,全国已经有湖南、吉林等16个省出台财政监督方面的地方法规。作为第17个立法的省份,有先行者的经验借鉴,更有关于四川实情的谨慎思考,《草案》的出台,算是做足的磨刀功夫。至于效果如何,笔者认为,要做好财政监督,首要是“打铁自身硬”。财政部门硬气,才能使制度更好的推行下去。
按照《草案》的规定,财政监督将由财政部门统一负责,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团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等实施审核监督。其意即为,财政部门将主导整个财政监督,是罚是奖,全部由财政部门根据监督、审核的情况最终决定。那么,倘若在源头上出现问题,就完全可能使整个审核监督功能形同虚设。
个别领导干部为何会受贿?正是因为手中有权,自然也就有钻营者闻风而至。当审核监督大权全部落在财政部门这一机构上时,必然迎来贪图侥幸,希望走捷径者。或旁敲侧击,或明白贿赂,或兄弟感情,凡此种种,都希望能分一杯羹,又或者能免于惩罚。面对此种情况,财政部门更需要关口前移,通过固本培源使自身过硬,使制度得以落实。
首先,不妨前期组织将进行监督的同志进行学习、培训,特别是将可能违纪、违法及其他注意事项一一说明,杜绝故意违规和网开一面的情况出现;其次,不妨出台最为严格的监控制度,一项项分门别类写清楚要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审核监督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再次,不妨从重对违规者进行处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纪现象,无论涉及监督单位还是财政部门本身,不给面子毫不留情。有了前车之鉴,更能推动审核监督工作的落实。
不得不提的是,财政监督需要关口前移并不仅仅是个案,任何一项好的政策制度,都需要如是。只有自身正、自身硬,才能作好示范和督导,才会使好的政策制度得以落实,才会更好的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完)作者:余正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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