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30
2012年11月27日,泸县福集司法所组织福集镇、得胜镇和天兴镇的5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福集镇五会议室开展了福集片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县司法局副局长柯尊银、福集镇党委副书记吕彬,福集、得胜、天兴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了集中教育活动。会上,福集镇党委副书记吕彬作动员讲话,并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得胜司法所和福集司法所负责人分别向社区矫正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日常纪律要求、违反规定的处罚和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的条件及要求等矫正制度。县司法局副局长柯尊银最后强调,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要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要求全体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遵纪守法、服从管教,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会后,还组织了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前往福集镇祥和社区和大田敬老院参加公益劳动。
接受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社区矫正人员守法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对进一步提高我镇社区矫正人员的转化教育效果,增强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改造、悔罪意识,帮助矫正人员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完)泸县司法局福集司法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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