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群众李某某家属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泸县公安局嘉明派出所,感谢民警为其找回被骗财物。
2018年10月8日,李某某(女,73岁)报警称被人以丢包的方式骗去21000元。案发后,嘉明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细致摸排,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此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到嘉明派出所自首。
2019年1月2日,嘉明派出所民警将涉案财物(现金21000元)归还受害者李某某。(殷宗菊)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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