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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慧 吴国林: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2-08

  2012年,我们在对乡镇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发现,乡镇对辖区内农村敬老院资金拨付后,对其使用情况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审批,无领导问津,管理工作存在缺陷和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一)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放松对农村敬老院资金监管,存在严重的财务监管漏洞。经调查,在我们审计范围内的农村敬老院都在技术监督机构办理了法人机构代码证,从形式上讲,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乡镇人民政府认为只要将资金如数划入敬老院账户,没有扣压经费就算尽责了,县区民政部门认为应尽的职责是把握五保人员资格审查和向上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就算尽职了,导致没有任何部门或领导真正实施对敬老院资金监管,存在严重的财务监管漏洞。

  (二)农村敬老院所有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但是,监督制度不健全,落实责任不到位,滋生了腐败行为。经调查,在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是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每月终了,出纳将收支凭证交会计做账就算了事,没有现金交接清单,也没有核对财务账;二是监督、物资验收、检查岗位形同虚设,没有人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存在管理缺陷;三是大部分支出都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白条入账。由于财务监管存在严重漏洞,财务制度不健全,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个别社会事务办主任授意敬老院院长虚开发票报账,中饱私囊,产生了腐败行为,目前检察机关正在调查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明确职责,切实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五保供养条例 》在供养对象、内容、责任上都作了明确界定,各级党委、政府都应把这项工作作为起善心、做善事、积善德的“良心工程”、“德政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日程,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工作监督,注重工作指导,确保工作成效。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认真履职尽责,落实责任,责任到人,把农村敬老院管理好,让老年人们享受党的温暖。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建立财务管理创新机制,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使农村敬老院资金安全可控,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报销凭证的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费用开支的审核,经手人、监督人、验收人、敬老院院长等签字认可后,乡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每月会计与出纳交接单据时填好现金、银行存款交接单,会计按规定的会计制度核算,出纳记录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农村敬老院资金不出现问题。

  (四)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一是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费用开支的经手人,采购物资的监督人、验收人、实物保管员,各岗位人员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即相互配合,又互相监督。

  (五)建立纠错惩处长效机制。发现问题立即纠错整改,严重问题实行惩罚处理。总之,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资金监管,让老百姓放心,让党和政府放心。(完)泸州市龙马潭区审计局 林春慧 吴国林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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