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2-08
2012年,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不断强化民本思想,以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主线,围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其他专项救助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提标政策,社会救助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截至11月底,全区保障城市低保户10918人,累计投入保障金2905.9万元、月人均补助200.67元,占目标任务的110%;保障农村低保户13963人,累计投入保障金1360.22万元、月人均补差81.2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8%。
城乡医疗救助有效实施。进一步降低城乡医疗救助门槛,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面推行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救助服务,切实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截至11月底,“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约2500人次,救助金额约70万元;全区城乡医疗救助2245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61.96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临时困难救助逐步完善。今年,江阳区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江阳区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缓解居民群众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明确我区困难群众出现临时生活困难可获300—5000元的救助。全年临时救助25人次、20510元。
农村五保供养有力推进。截止目前,保障五保对象2328人,发放五保供养金452.4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50张,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00%;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8%,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00%;集中供养床位率达69%,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同时大力实施敬老院建设工程,移地新建黄舣镇敬老院,新建和改造房屋面积2200米左右,规划床位120张,总投资500万元左右。(完)江阳区民政局 刘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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