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6-11-10
自贡男子董晓刚在家吸食毒品后向在外打工的父亲要钱,遭到拒绝后心生不满,为了泄愤竟然放火烧家。近日,自贡荣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董晓刚有期徒刑2年。
2016年3月27日下午,董晓刚在家中吸食毒品后,向其在外打工的父亲打电话索要2000元,遭到拒绝。董晓刚用斧头砸家里的冰箱逼其父拿钱,同样被拒。董晓刚心生不满,上楼将卧室里的一床被子抱到底楼饭厅,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见火势蔓延后离开。
正在二楼屋中看电视的堂弟董林发现火情后,一边呼喊邻居,一边跳楼才脱离危险。村民闻讯赶来后将大火扑灭,相邻十余户邻居才免遭损失,但董晓刚家中的一辆摩托车及一台冰箱等物已被烧毁。案发后,董晓刚主动报警,并返回现场等候民警处置。经鉴定,被烧毁的摩托车及冰箱价格分别为1000元和700元。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晓刚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放火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取得受害人及相邻住户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人名均系化名)(万方 记者 缪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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