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5-17
5月16日上午,记者从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了解到,日前,大队公布了内江市市中区2018年至目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2名机动车驾驶人皆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终身禁驾。
2018年2月18日14时16分,王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从市中区龚家镇往资中县杨柳镇方向行驶,行至四杨路3KM+800M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古某某驾驶的川KN8***号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古某某驾驶摩托车逃逸,王某经医院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6月10日10时16分,刘某某驾驶川KW0***号小型轿车由市中区乐贤街道往东站方向行驶,行驶至内椑路2KM+900M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杨某某驾驶的川K0A0***号电动自行车(载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刘某某弃车离开现场,于当日11时11分返回现场。杨某某、黎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终身禁驾的驾驶人,会被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禁驾人员将无法重新报考驾驶证,如果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介绍,向社会公布终身禁驾人员名单,目的是警示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希望每一名驾驶人都能够引以为戒,共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延伸阅读:
哪些行为会导致终生禁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有逃逸情节,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有以上两种情况的,终生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记者 付垚霖)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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