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17
5月12日,泸州市合江县五通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一起关于土地租用方面的纠纷调解申请。
事情追溯到2014年2月。当事人刘某租用另一方当事人屈某的土地用于砖厂的修建,双方对于租用土地的面积、租金以及复垦等问题都没有异议。但是,现在屈某提出刘某支付的租金不够,双方当事人对于租用的土地面积产生了分歧。当事人双方对此事互不让步,以至于长期争吵,迟迟未有定论。
五通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联合镇综治办、经发办、村社干部对此事进行调解,在得知双方的纠纷焦点聚焦于租用土地的面积大小上,经发办工作人员与村干部用丈量设备对租用土地进行现场丈量,与此同时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对于双方提供的纸质凭证进行比对、核查。经实地测量以及纸质凭证的核实,以及在调解人员的耐心细致的劝说之下,双方当事人表示对于租用土地的面积再无异议,并且屈某表示自己愿意将土地继续租用给刘某使用,双方对于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也非常感谢调解人员细心、及时的调解。(罗庆)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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