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泸县奇峰派出所会同奇峰司法所、云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农田灌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3月31日,奇峰派出所民警在接到辖区村民陈某某报警,称被邻居曾某某殴打。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边通知120救护车将陈某某送往医院医治,一边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走访群众得知:陈某某与曾某某因春耕争水源发生口角,进而双方开始抓扯,导致陈某某受伤住院。
5月10日,派出所在陈某某出院后及时联系辖区司法所和法庭工作人员对此纠纷进行调解,达成由曾某某一次性当场支付陈某某3400元的赔偿协议,并在双方当事人申请下进行司法确认,防止出现调而不结、调解反复现象。(殷宗菊)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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