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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多渠道严防城乡居保基金流失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24

  今年以来,泸州市叙永县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审核,通过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待遇审核与追回、资格认证等工作,严防城居保基金流失。截至目前,已清理核实城乡居民假人数据213条,死人数据6090条,办理人员终止注销1629人,共追回待遇140791.52元,清理出服刑期间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人,追回待遇375元,51835人完成2019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一是加强沟通协作,综合比对清理。与法院、司法局、就业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数据共享,综合比对清理。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四川省转移协查认证平台、数据筛查等方式比对待遇领取、死亡和服刑等情况,对清理出的无户籍、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期间领取待遇等人员立即暂停参保,停发待遇,并限时核实人员基本信息。

  二是核准时间节点,限时追回待遇。将清理结果下发乡镇,由村(社区)劳保协理员通过电话、微信、走访入户等方式核实假人、死亡时间、服刑情况等信息;对重复、冒领人员通过宣传政策劝导、丧葬抚恤金抵扣、下发冒领待遇限时退回告知书、停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银行扣回发放待遇等方式追回重复、冒领待遇。

  三是严格把关审核,严防多发待遇。对清理出的无户籍、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期间领取待遇等人员,严格按照经办规程,根据提供的资料原件,村(社区)、乡镇、县级部门多级审核、层层复核。注重时间节点,严格把关定期待遇调整和丧葬抚恤金发生变更的节点,确保不多发、不少发、不漏发。

  四是拓展方法渠道,做实资格认证。通过比对医疗保险2019年住院报销数据,主动完成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按照就近认证“全县通办”的原则,各乡镇、村(社区)实行对各自辖区内居住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并按照《叙永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在《四川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协查认证系统》做好认证结果、居住地信息、联系电话、生存状态的录入工作。(叙永县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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