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向家琴:环保局长向监管对象借钱错在哪里?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1-07

  日前,网民发帖称四川南充营山县环保局局长李某向私人企业伸手借钱。李某称2007年因买房差钱向涌丰纸业总经理借款25万元,2012年5月已全部还清。纪委表示李某身为县环保局局长,向其工作监管和服务对象借款违反有关规定。目前,李某环保局长职务已被免。(成都商报1月7日)

  借钱或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陌生,也并不是什么大事,或者值得我们的舆论喧嚣。朋友之间也本应该相互帮助,为朋友两肋插刀都是民间广为流传的义气,也是朋友间的默契。但是对于我们与监管对象的相处中,即便或许我们与监管对象确实是朋友,也并不应该涉及到我们的金钱关系,所谓我们应该避嫌就是这个道理。

  所谓“吃人手软拿人手短”,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我们向监管对象借钱,虽然我们本没有不还的意思,但是毕竟这样的行为,让我们以后的工作开展中要受到我们人情的限制,也就不利于我们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公私分明才更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开展,才更能让我们的腰杆直起来,工作的态度也就更坚定。

  作为干部,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对干部基本的要求,也是对于我们原则的基本要求。做任何事情,我们都要考虑自己的身份以及我们的身份所能造成的一系列的影响。对于干部的特殊身份,有些行为即便是没有什么大的影响,或者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干部就是一种限制和要求,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我们不能违背某些特定的环境和背景,应该做更多的考量。

  干部廉洁从政,才能更好的完成我们干部的职责,更好的为我们的人民服务,赢得我们人民的尊重和支持,这才是我们干部应该有的处事心态和行动指南,是我们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素质涵养,这样的警示,需要我们干部去反省,去践行我们干部的责任和义务。(作者: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社事办  向家琴)

编辑:邱向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