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1-08
1月6日晚的全市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大会上,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舒建平提出了交警支队“十条铁规”,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树队伍公正廉洁风气。
这“十条铁规”分别包括交通民警五条铁规和交通协管员、工勤人员五条铁规。交通民警五条铁规是严禁将值班电话转移呼叫;严禁为非法中介提供便利;严禁违规办理车驾、检测业务;严禁违规修改、删除车管和交管数据;严禁对酒驾、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降格处理。交通协管员、工勤人员五条铁规为严禁交通协管员单独执法;严禁交通协管员违反警务车辆使用与保管规定;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或做其他影响交警形象的事;严禁为非法中介提供便利;严禁收受办事群众财物。凡交通民警违反有五条铁规情节严重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有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交通协管员、工勤人员有违反五条铁规的,当事人一律开除,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交警支队“十条铁规”的出台是从严治警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它的出台标志着交警队伍管理和廉政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也必将为规范执法、服务群众带来重要作用,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监督。(泸州市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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