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1-08
2013年1月6日,泸县得胜司法所工作人员冒着天空淋星小雨,到得胜东皇殿村七组去看望一位因遭车祸又连遭子女嫌弃的周大爷,当周大爷看见是我们时,赶忙拉着我们就往家里走,司法所所长说:“周大爷我们来看您了,对方拿钱给你没有?你的腿好没有?你的儿子现在对你怎么样?对我们的调解有没有不满意的地方?”周大爷开心地说:“自从上次你们帮我调解后,对方已将3万元按时付给我了,而且我也到医院进行了第二次手术,现在腿都不疼了,还可以做农活,我的儿子现在每月给我500元的生活费,儿媳妇对我的态度也比以前好了。”司法所人员的真心诚意、问寒问暖的每个细节深深打动了周大爷,他紧紧的握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说:“感谢政府,感谢你们,我都是快要死的人了,连我儿子都懒的管我,你们却把我当亲人,还大冷天的来看望我,我除了说谢谢,都不晓得该咋表示了。”说话间。周大爷几次哽咽。
事情得从2012年4月说起,得胜镇东皇殿村7组的王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从得胜往宋观方向行驶途中,将周永全撞倒导致左腿骨裂,后被送往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住院40天出院。8月,得胜镇交警五中队多次将当事人召集进行调解,周永全儿子张口就要15万元的赔偿费用,因王某在周某住院期间已花去5万元治疗费用,家中又有未成年子女在上学,一位年事已高需常年服药维持生命的老母,王某无力再支付15万元的赔偿费用,导致调解不成;另一个原因,本来遭车祸已不幸,再加上本次受伤回家后,儿子不问不理不赡养,儿媳又恶语伤人“咋不一下撞死,一了百了”,无疑是雪上加霜。9月,周永全到得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了解事情的真相后,镇调委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召集双方当事人于本月中旬对此次交通事故进行了座谈调解,并在调解现场当场签下两份人民调解协议书(一份人身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一份赡养纠纷调解协议书),本次调解圆满成功。
人民调解回访制度的建立,能够了解调处事件的履行和民意情况,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有力调解工作人员查找“调解瓶颈”,、改善调解技巧、提高调解成功率。得胜镇2012年人民调解回访率100%,人民调解满意率99%,无重新申请调解、上访、上诉。(泸县司法局 代志清 邬兰)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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