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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乡:多措施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19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和受益面,减轻医药费负担,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泸州市叙永县大石乡多措施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

     一是提高报销标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的门诊报销比例均由30%提高到6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县级医院(民营医院、室内其它先去公立医疗机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外公立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由75%、60%、45%、35%调整为85%、75%、55%、50%,住院报销封顶线也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

    二是出台二次报销政策,即在第一次报销核算时对符合二次报销标准的医疗费用,同时进行核算,将两笔报销款汇总计入参合农民账户上。具体补偿标准为单次大额住院病人费用经第一次报销后自付费用仍高于1万元的给予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50%。

    三是农村孕产妇住院报销,即农村孕产妇住院自然分娩先按照孕产妇补助项目补助,再进行新农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400元。对孕产妇项目补助结算后剩余部分不足400元的按实际费用进行新农合补助,病理产科先按孕产妇补助项目结算后,再按住院保险比例报销。

    四是增加报销项目。在风心病、肺心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糖尿病、结核病等20种疾病列为大病门诊报销范围的基础上,首次将不孕不育症(除试管婴儿)、艾滋病项目报销外费用、住院输血费纳入可报销范围。

    目前,大石乡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群众积极参与,政府大力扶持,力争将新农合打造成广大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完)叙永大石乡 吴自豪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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