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19



10月18号,泸州市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华继带队的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到叙永县督导、检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康发展。副县长李华桂、公安局副局长赵熔、交警大队教导员严先文全程陪同检查。
泸州市督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叙永镇交管部门和红岩村,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考察、调研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红岩村交通安全建设表示非常满意。
今年以来,交警大队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以开展治理机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制约交通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了交通事故各项控制指标稳步下降,为全县农村交通健康发展不断创造良好环境。
在听取副县长李华桂作的工作汇报后,督查组一行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到位,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同时要求,我县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狠抓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叙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李敏 鲁泽前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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