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21
泸州市 罗汉镇按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以调解联络点为抓手,推进了以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狠抓调解联络点,做到“四规范”。
统一制作“调解工作流程图”、“规范调解制度”,发放到10个村、社区。要求村、社区提供符合业务要求的办公场所,本着规范、实用、独立办公的原则,打造出各具特色的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其次调委会成员的详细信息、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调委会相关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上墙,便于为群众服务和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组织建设、工作制度、调解程序、调解文书“四规范”。
二、以联络点为抓手,充分发挥调解员作用。
1、聘任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的调解员,充实调解联络点。联络点进小区、进农村院落、进商场、进景区,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并在各个联络点开通“调解服务热线”,方便群众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
2、日常的矛盾纠纷办公经费全部得到落实。对联络点调解员产生的工作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调解员岗位津贴足额发放,调动了工作热情,保证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罗汉镇 潘俊臣 王浩)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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