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3-01-11
一个月前,泸州男子何强(化名)在追赶小偷的过程中被其用砖头砸伤,花去近2000元的医药费。日前,他提出索赔医疗费的请求,却让派出所民警犯难:小偷家境贫寒,无力支付。
受害者受伤又垫钱,岂不是很冤?对此,检察机关称可以启动被害人救助机制。
事发凌晨追贼被砸伤
今年26岁的何强是泸州合江人,在龙马大道当修路工人。12月7日凌晨4点,他和工友老黄正在睡梦中,老黄隐约听到有人进了工棚,睁眼一看,一小偷正在偷何强枕边的衣服。老黄推醒何强,大喊“抓小偷”,两人来不及穿上衣服,便冲出工棚追赶。
几分钟后,老黄体力不支,停下喘气,何强继续追。这时,小偷突然停下来,恐吓何强“再追就捅死他”,顺便捡起地上一块砖头,砸向何强的脸部,拔腿就跑,最后被前面的三位路人抓住。
随后,小偷被带至莲花池派出所,民警把何强送到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治。“满口是血,医生缝了八九针。”据民警介绍,“当天,何强身上只有100多块钱,医疗费还是用身份证抵押的。”
无奈小偷无钱赔医药费
何强在医院检查后,便回到老家合江九支镇治疗,并对家人谎称脸上的伤是骑摩托车摔的。“县医院太贵,只在镇上的药店开一些消炎的药,前前后后也花了近2000元。”
前几日,他来到派出所,询问办案民警,小偷何时可以赔付医疗费?这却让民警犯难。犯罪嫌疑人王某是个惯偷,王某表示自己无存款积蓄,没钱赔付医疗费。后来,民警找到其家人。“他家中只有高龄的父母,都是靠低保为生,他们不愿意赔付,也根本没钱赔。”民警说。
面对这种情况,民警也很无奈。“只有起诉,看法院如何判决。”
办法启动被害人救助机制
据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在办案中,还经常遇到类似的情况。“去年,一位老太太辛辛苦苦捡的废铁被小偷拿去变卖,后来到派出所央求小偷还她废铁。我们只负责抓贼,但遇到这样的棘手事也很无奈,有时还自己掏钱给他们。”
受害者受伤又赔钱,这种倒霉事,很多市民也经常遭遇。张女士吐槽:“去年年初,我老公遇上一场车祸,肇事者跑了,花了几万的医药费还是自己垫的,现在还没抓到人。”
对此,泸州市龙马潭检察院曾祥杨表示,“何强这种情况,检察机关可启动被害人救助机制,给予一定的帮助。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赔付医疗费,法院在量刑也上可加重。”对于未进入司法程序的这类事件,曾祥杨说:“受害者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寻求一定的帮助。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这类赔付的第三方机构。”(袁静)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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