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1-03
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泸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作为协作部门,注重加大宣传力度,狠抓窗口文明建设,认真做好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全方位提升泸州市核心竞争力,打造城市形象,泸州市委、市政府确定“在2013年把我市建成省级文明城市”。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认识到位,创建意识强。成立了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领导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规划纲要》,对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城市涉及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作了规划,明确了每个科室、每个窗口单位的责任目标,细化了每名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创建责任制。
坚持每个工作日不少于两次对办公区域巡查制度,督察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劝导办事群众文明行事。通过网站、LED、MAS短信平台、板报等方式,加强了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在一楼服务大厅开设“精神文明园地”宣传专栏,今年已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刊4期。开办综治宣传、卫生健康宣传2期。编写《情况简报》12期,在中心网站上及时更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相关内容。张贴文明用语20条,一楼、五楼LED显示屏定期流动播出宣传标语,向窗口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着力提高知晓率。紧密结合行政审批实际、结合窗口实际加强先进性教育,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近日,专门召开迎接省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会,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总结了前一阶段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出了需要立即整改的突出问题,并对近期迎接省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检查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在服务大厅设置了咨询服务台、便民服务处,为群众提供打字、复印、饮用水、针线包、老花镜、纸笔及部分急救药品。引导入驻窗口单位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严格奖惩。坚持每季度将考核情况通报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确保工作人员以良好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纪律为群众服好务。(完)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邓祖明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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