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1-11-09
10月28日,中午时分,袁华东正在厨房里忙活,窗外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暖暖的。“猪肉炖藕已经弄好了,再炒个青菜就可以吃饭了。”袁华东翻炒着锅里的青菜,转头对坐在客厅里的老伴童袓芬说道。上午,袁华东的丈母娘从下江北专程坐车过来看女儿女婿。
袁华东一家住在宜宾城区上江北阳光苑小区里。这里住着100户和他同样的廉租房住户。走进小区,单元楼之间的树木枝繁叶茂,绿化带里的草绿油油的,整个小区非常安静。几个老年人正聚在一起晒太阳、聊天。
“好歹也算有个家了,虽然小点儿,但总比以前四处找房子搬家好得多。”袁华东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在没有住进阳光苑之前,袁华东和老伴一直居无定所。老伴患有小儿麻痹症,行走时需要柱着拐杖。女儿在城区一职业中学读书。平时家里的开支都是靠袁华东打零工和一家450元的低保金维持生活。由于是低保户,这套30平方米的房子没用自己掏一分钱房租费。“过去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会住上环境优美,政府补贴房租的新房。感谢政府对我们困难户的照顾,有了固定的家,心里更踏实了。”
为困难户撑起一个家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形式。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民生工程,如何让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链条”,让困难群众享受到福利,我市成立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从资金投入、土地使用等方面全面统筹全市保障性工程建设工作,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区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创新。
2010年,市政府印发了《宜宾市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共有产权,引入廉租住房保障机制,对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施租售并举。
宜宾县全面启动了廉租房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最先启动廉租房共有产权的县;江安县首个高品质电梯式保障住房民生苑小区项目选址点位于江安县城的黄金地段——竹都大道一侧。原本是用作商业用地,仅此一项政府减少土地收益近2300万元;南溪区出台 《廉租房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投资10万余元建立保障性住房工作平台,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微机动态管理,公开分配范围、条件、房源、分配程序,对申请保障住房的家庭推行 “三级会审”资格审查制度。
“十一五”期间,宜宾保障性安居工程共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63369套,既促进了住房市场和住宅产业的发展,也有效地缓解了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71509套。(完)周兰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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