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认真汲取江西宜春丰城“11.24”事故教训,近日,泸州市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陈俊玺联合泸州市安监局、泸州市运管局、纳溪区交通局、纳溪区运管分局、纳溪区安监局、纳溪区交管大队对利达公司开展安全检查。
会上,副大队长陈俊玺要求利达公司:一是认真汲取丰城“11.24”事故教训,加强对企业自身内部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查漏补缺;二是加强企业职工、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驾驶技能、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三是强化对车辆3G视频、GPS的日常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整改。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安全生产高压红线。(王云林)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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