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6-12-05
钟某在宜宾市珙县某小区物管从事出纳工作。2013年5月20日中午,小区突然停电,业主纷纷向钟某反映,钟某打电话给电工,但电工在外地,就在电话中对钟某说只要将配电房的电闸合上就行了。钟某按照电工的吩咐将电闸合上,突然,一道强烈的电弧把钟某击倒,造成钟某右手和胸部大面积烧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经过两个月的治疗,钟某才出院,被鉴定为伤残六级。钟某出院后,一直与物管协商赔偿事宜,但物管一拖再拖无法达成协议。
2015年2月,钟某找到珙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钟某从其受伤之日起已经快两年了,如果提供不了钟某找物管赔偿的证明,起诉到法院后,如果物管以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抗辩,对钟某极其不利。援助律师为了为钟某挽回诉讼时效,立即与镇司法所联系,请司法所组织一次调解,目的是让物管承认钟某在工作中受伤,并且不间断地找物管主张过权利,把已经中断的诉讼时效接起来。
2015年3月4日,物管、钟某在司法员的主持下进行了面对面的会谈。会谈中,物管承认钟某是在工作中受伤,也多次找过他们协商赔偿事宜,他们也觉得应该给予钟某一定赔偿,只是现在经营困难,等以后经济状况好转后再考虑。虽然此次会谈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但物管在会谈记录上签了字,律师为钟某挽回了诉讼时效。律师随后与物管进行了多次协商,每次都因双方赔偿数额相差太大一直无法达成协议。
今年5月,律师代理钟某向法院起诉。9月6日,双方在法院达成由物管赔偿钟某20万元的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但事后物管却不主动履行,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几天,法院将20万元的执行款交到钟某手中,钟某的赔偿问题在律师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解决。(陈代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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